在前篇「中國第三方支付的真相」中,我們大致了解到幾件事情及對「中國中國第三方支付」的正確認知:
- 1. 中國的第三方支付定義為:不管線上線下,只要買非直接付款給到賣家的戶頭(也就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都算是中國的第三方支付。所以包含線上線下刷卡、電信帳單付款…等皆是。
- 2. 線上支付行為(請注意,這裡就不包含線下的貨到付款),「媒介」最多的為支付寶。但透過支付寶付款,買家喜歡的付款方式,目前50%是快捷支付(透過綁定的信用卡、銀行卡或銀行帳戶直接付款);利用餘額支付者約佔支付寶使用者的30%。但是透過簡單的比例換算,支付寶的餘額支付佔整體線上支付的15%。
好了,到了這邊希望我們有了一個初步的共識,這中間感謝多位前輩及網友的指點及指正。我們取得了共識之後我們繼續往下看:台灣的第三方支付呢?
根據長期跟許多網友的互動(?)中,我似乎得出了一個結論:台灣跟中國對於第三方支付的定義是完全不同的。在台灣,普遍來說第三方支付的定義就是承辦第三方支付的公司(先不論金融或非金融)提供『保障服務』,保障買家可以在確實收到貨後,再付款給賣家。然後這個第三方支付可以不必像傳統申請信用卡刷卡一樣,不需要文件審核機制,隨申請隨使用。
聽起來很複雜?那我們借用一下永豐銀行豐掌櫃的圖片說明來看一下:
圖中所謂的「立即撥款」就是我們前面所說的:買家確實收到貨後,在透過我們先給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錢,由第三方支付機構付款給賣家。看起來的確是對買家給了不錯的保障。
等等,我剛剛舉的是永豐銀行?台灣的永豐銀行?是的,你沒有看錯,大家想要的「第三方支付」在台灣早就有了,我暫且將他稱之為『第三方支付保障型』(跟待會要討論的會有關係),因為這其實是銀行既有業務,價金保管或Escrow的延伸產品(不懂的請回去看第三方支付:還在跟罵法令落伍的,可以滾了一文,裡面有告訴你歷史發展,這邊不累述,講很多次很累)。目前鍵者(聽說現在不能用筆者了)所得到,台灣有提供相關服務的有:
- 1. 永豐銀行豐掌櫃
- 2. 第一銀行第e支付
- 3. 紅陽+安泰 = Paynow
- 4. 雅虎+中信 = 輕鬆付(僅能於Y拍中使用)
- 5. 網家+台新(?) = 支付連(僅能於露天中使用)
- 6. OMG+台新(?) = 歐付寶
- 7. 藍新ezpay(歿?)
- 8. 玉山eCoin(歿)
看起來『第三方支付保障型』已經滿足多數人的需求了啊?那為什麼詹先生還是不滿意呢?因為詹先生所主要想要做的是『非金融機構第三方支付儲值型』(特別說明這邊講的是支付非自家平台產品的儲值支付)。
台灣一直都能作第三方支付保障型,從民國99年起都可以!
第一個要點就是『非金融機構』承作第三方支付,在金管銀票字第10000043180號函提到:第三方支付業者營運模式中,買方於進行網路實質交易後,支付該次交易金額,或主動溢額支付與交易金額顯不相當之款項予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由業者依買方指示撥付賣方之行為,係屬針對實質交易之逐筆交付辦理代收轉付性質,為一般商業交易範疇,尚無違反銀行法及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之問題。而99 年:第三方支付服務係基於買賣雙方之實際交易後,透過銀行支付體系所為之代收轉付,並無涉及銀行法第 29 條所定吸收大眾資金之疑慮,故係屬一般商業交易支付形態,尚無制(訂)定金融法規納入金融監理之必要。
所以目前為止我們可以得到的小結是:非金融機構要作第三方支付,可以不是銀行,一直都可以作,只是不能直接作儲值型。
要知道,第三方支付其中的一個價值就在於提供購物的保障,這也是第三方支付在信任不足以及銀行業不發達的購物環境及國家中受歡迎的原因。但台灣部分平台多年以來一直不願介入買賣雙方交易糾紛問題,不願提供買方購物保障,即使到了現在,就算有了「假第三方支付保障型」,你在特定拍賣平台如果遇到購物詐騙,你還得要到警察局報案取得報案三聯單及消費爭議申訴證明,才能夠取回款項。相較於中國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是由購物平台直接介入且退款(當然我知道也不一定能退)來說,兩者對於消費者的保障高下立判,C2C平台本來就可以提供該有的購物保證,加上第三方支付只是保證上加保證。如果第三方支付機構不願意承擔消費者的購物風險,還需要警察或法院認證,其實早已失去第三方支付的原意。

不過台灣還是有平台願意承擔責任的

淘寶的維權流程
第三方支付上線真的對C2C有強大的幫助?
關於這點,許多人都覺得不太可能,其實為什麼網拍上的許多個人賣家或是其他小的商業賣家不願意使用第三方支付的原因,第一個主因是手續費的問題。沒錯,在第三方支付的架構下,買方原則上是不需要支付任何手續費的,但是賣方在提款(把錢從第三方支付換成現金或轉到銀行帳戶)的時候,全世界的第三方支付都會跟賣家收費,更別說原本刷卡或是其他線上支付本來就有手續費的存在。
第二個是現金流時間的問題,為什麼線上金流推行了這麼久,大家還是喜歡ATM轉帳,並不是這些賣家或商家不願意成為特店,因為很多信用卡或是線上金流從結帳到真的會把錢轉到帳戶變成可利用的現金,通常需要兩天以上的時間。這時候台灣的平台不如阿里系一樣,支付寶同時可以用在C2C、B2C、B2B,不論買賣家都可以使用,我在B2C交易收到的錢,可以馬上拿去B2B進貨。支付寶可以,但台灣目前不行,就算有第三方支付后還是不行,因為台灣目前沒有一個合理的線上批貨平台,對於現金流吃緊的小賣家小商家來說,根本等不了這個時間。第三個是怕被查稅的問題…
所以雖然說許多人都覺得這部份的優勢會在C2C上(或是說小B2C)發酵,但根據我們長期的觀察來說,最直接的獲利應該是在行動支付上,對於新創事業的發展可以有所幫助。當年智慧型手機跟3G不發達,第三方支付可發揮的地方有限因此衰敗。但現在的環境成熟,許多廣義的C2C(例如好友間的借還款)會有些許的幫助,至於是怎樣的幫助有空我們另文討論吧。
第三方支付儲值型目前唯一的限制
第三方支付儲值型,根據目前金管會的決議是不開放給非金融機構承做,或許你也可以稱之為非金融機構承做第三方支付的「最後一哩」。當然最近金管會主管換人了,我們也可以預期金管會先前限制的非金融機構不得承做儲值業務或許即將開放。我們相信,第三方支付對整體商務環境是可以更進一步的,也樂見第三方支付在台灣的發展。
所以請各位「財經專家」或是「財經教授」,拜託不要再告訴大家,台灣沒有第三方支付了。台灣至少在2007年前,或2010年後一直都可以做第三方支付,政府也沒有限制大家做第三方支付,台灣一直都可以做,只是部分業者為什麼一直不想做,這我們就不得其解,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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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第三方支付
說老實話,各位台灣同胞,看到你們在這裡說大陸怎麼落後,台灣怎麼先進,我不厚道的笑了。所謂的保障型第三方支付其實就是和我們的淘寶是一個性質的,至於說到信用卡,大陸人現在都很少用這種東西了,已經面臨淘汰了。沒事兒多來大陸看看吧。
我們是住在台東的關山鎮的小農
第三方支付,這件事在今年有幫助到我們偏鄉
因為客人可以使用歐付寶跟我們購買商品
所以真的真的很方便
#阿米思關山原米
長期居住在大陸的台灣人都一致認為, 台灣的支付平台已嚴重落後大陸3~5年,
台灣的銀行存摺制度及觀念已嚴重落伍,大陸早在十年前都已陸續取消存摺,
台灣的公章制度已嚴重落後2年, 大陸早已全面推行電子公章,
台灣的私章制度居然還在用, 大陸已數十年不用私章,
到2016年為止, 大陸的微信支付及支付寶支付已全面取代人民的一切生活各方面, 可以說已經是出門不帶現金/金融卡/信用卡, 出門有公交/Uber/滴滴, 食衣購物全面用微信/支付寶, 小到任何地攤都用微信支付, 想要急用現金也可跟地攤要現金(鈔票)並用微信轉錢給他即可,朋友間金錢往來也都用微信交易
….現在的大陸已經快要進展到無現金/無卡的社會.
———-
不過,
台灣的發票制度卻先進於大陸10年
台灣的個稅制度先進於大陸10年
請問 若在免稅天堂開立公司 該找甚麼樣的(第三方支付)系統呢? 可以完全避稅?
乖乖繳稅為做生意最高指導原則
“金管銀票字第10000043180號函”不知道本文作者有沒有親眼看過這號函釋???
這號函釋我曾到國家圖書館查詢未果,爾後又發文去電至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詢,
但是對方回覆查無此函釋,所以想請教作者是否有該函釋的電子檔案可供分享???
金管銀票字第10000043180號函 為金管會對行政院的函釋,並非公開公文故會查不到。但為政府公文,恕無法直接取得分享。
請問若台灣超商已可進行代收代付
那第三方支付條款對代收代付資本額的限制是否有規範到超商
若沒有
其他欲經營此業務者為何要等法條通過而不循超商模式?
代收代付已經是『營業項目』,第三方支付條款跟代收代付毫無關係
先說, 絕無惡意.
想請教版主, 既然說到 99年後台灣就可做所謂的”第三方支付”, 那請問, 台灣是落後在甚麼地方?
再來, 冒昧請問, 您真的有使用過支付寶購買過掏寶, 天貓的東西?
我用過, 而且支付寶已經讓中國的銀聯很頭痛了, 連計程車錢都可以付.
真的很想知道台灣究竟是在落後甚麼的人留
首先,我覺得你應該是會錯意,請問我哪條文句在說『台灣是落後』,麻煩請你指出來。我通篇都在講台灣根本是進步的(除了儲值支付),另外我的支付寶交易金額應該也會大你很多~
請問網路遊戲商品交易網站8591算是第三方支付嗎?
因為它會在買賣交易完成之後才移轉金額給賣家
反正是在线支付吗
嚴格來說又不對,線下拉卡拉也可以是第三方支付不是?
華南銀行也出過PayVA
http://www.hncb.com.tw/payva/index.htm
感謝提供!
版主
請問一下
一些飲料店也有儲值卡
像是星巴克或是大苑子一類的
這個是不是跟悠遊卡依樣啊??
這個目前走「禮券」模式
星巴克,飲料店的儲值屬於”預付”的模式,並非禮券
另外,要先分清楚,第三分支付,行動支付是兩個不同的東西,第三分支付,重點在於 “保障交易”,行動支付重點在於”付款方便”
金管會不同意”非金融業”作第三方支付的原因是因為,管理上的問題,
大陸的支付寶的成功,有它的環境與特權,它是特權保護下的產物,台灣是法治國家,不能一概而論
“所以請各位「財經專家」或是「財經教授」,拜託不要再告訴大家,台灣沒有第三方支付了。台灣至少在2007年前,或2010年後一直都可以做第三方支付,政府也沒有限制大家做第三方支付,台灣一直都可以做,只是部分業者為什麼一直不想做,這我們就不得其解,不在我們的討論範圍了。”
由我的經驗來講 , 在台灣交易履約保障型的第三方支付, 就是沒有辦法導入信用卡收款, 因為刷卡人否認交易是沒有時間限制的 , 過去在大陸的信用卡並不多, 他們算是現金卡 , 有錢才可刷, 而台灣的信用卡多, 網購交易的 金流 60% 來自於刷卡. 因此沒有信用卡可用的交易履約保帳型第三方支付是沒人要用的.
其ˊ實極便有信用卡可提供, 也會因為商店被銀行高門檻的審核標準給退下來.. 一樣又一樣的因素造成惡性循環後 … 造就台灣完全變態的支付環境.
現在我歐付寶正努力在打通這些經年累月的關卡, 很快台灣也能有正常好用的正港第三方支付
其實我們當然可樂見台灣也有完整的第三方支付,我們從來也就不反對第三方支付的成形。但有些事情我們還是要釐清,用正確的觀念去探討事情。大家一起加油~
悠遊卡掉了,是遺失的人的事,你不會找悠遊卡公司負責;好像掉了現金一樣,你不會想要請中央銀行負責。但是如果是你儲值在一家網路公司,如果那家公司倒了,存戶要把錢拿回來便有辨認的問題,問題很大喔,因為你存的時候沒有簽名蓋章。在儲值型的第三方支付,如果存戶同意帳戶裏的錢掉了自認倒霉就不要了。那就跟悠遊卡一樣了,雖然引用的法條有所不同。
在我的經驗裏, 台灣網路的 超商付款取貨,貨到付款,線上刷信用卡都是第三方支付,因為買者的錢都是經過第三者轉給賣者的。
”餘值“支付跟”儲值“支付不同。 餘值支付是帳戶有餘款,餘款可能來自賣家賣貨所得,或是退貨所存或是真的儲值。儲值支付是還沒有要買東西之前先存錢在帳戶裡面以後慢慢買。如果以真正的”預儲值“的數字來統計,版主文所說的15%可能還要小的非常非常多。
有了“沒有第三方支付所以台灣的EC做不好”的見解,我們也不需要敵人,因為敵人連嘲笑我們可能都覺得浪費時間。
另外“履約保證”跟儲值與否沒有關係,業者只要延遲付貨款給賣方就可以做到。
是,沒錯,感謝你的補充,所以我才會把儲值獨立拉出來討論。
版主您好:
請問
悠遊卡算是第三方支付嗎?
如果是的話
他們的業務也做得很大
悠遊卡公司也不是銀行喔!
這樣子悠遊卡公司一開始是不是有”特殊”的方式進入這種業務的!?
非非金融機構卻可以介入非金融機構業務?
悠遊卡的對應的管理法規叫做「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其實非金融機構只要符合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也可以承做,並不是不行。
版主您好:
那這樣子悠遊卡跟這一次大家在說的第三方支付
是不一樣的東西嗎?
因為看起來感覺還滿像的
基本上在台灣目前大家的定義,第三方支付屬於線上範疇,這點跟中國的定義不太一樣。而且悠遊卡不會給你收費擔保,你也不能買線上的東西,所以在台灣的定義他不能算第三方支付,他叫做「電子票證」
版主謝謝你喔
因為我對於悠遊卡存疑很久
但說實在的
我有問銀行業務(問好幾間)一些相關的問題他們都無法回答
反而從這邊得到答案
@[email protected]”
真是太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