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幾位網路圈好友在談論創業圈有名的兄弟檔-郭家兄弟,又快速複製出新產品-敗衣網;對於山寨或複製商業模式,我的想法是:畢竟不一定在外國做的好的模式,在台灣就一定做的好,所以我對此一向沒什麼意見。但,直到今天看到了向設計師的徵稿網址…..
以下為截圖(PTT原文已刪,快取網址)
驚!500-1500新台幣一款設計?這讓我想到曾經參加的設計圈抵制某外包網活動,當初活動導火線是一個LOGO設計,比完稿之後只能拿到960元(活動網址)。
與我相同也從事設計的朋友,特別寫信去問為什麼砍文,得到了以下回復:
我們將調整投稿
限定僅接受曾經設計過T恤圖案的投稿
不需先設計作品
僅需提供過去曾經為其他廠商或公司設計的T恤圖案作品供
若我們覺得合適
將會委託進行設計
第一次初步合作將先委託設計1款 (需提供3~5款供選擇)
設計費用3000元 大小為25X25公分
謝謝您的來信
Kelly
原來是改了找設計師的規則,但信文沒有提到營收拆帳項目。粗估一下成本與收益:
預計成本:(單色T 145元 + 昇華轉印 110元 + 運費算 50元)x 500件(假設)+ 不被尊重的設計價值 3000元 = 155,500元 (大量購買單色T,應該可以更低價)
預計營收(估值):單件600元(假設售價) X 500件 = 300,000 元
預計營利:144,500 元
當然,也有人會講一個願打一個願挨,但是這就如同受薪階層被人力銀行壓榨一樣,漸成風氣後,即使你設計的在好,你的東西也只值三千,相信我,這三千一定會變成『要你命三千』。當你適用一個很低的標準之後,你想要在提高自己身價也很難。當你用這樣機制無形之中設立標準之後,設計師很難被尊重,很難在抬起頭來。如此一來,會讓台灣設計產業的環境越來越惡劣,直到
1. 著作權歸屬問題,煩請詳細登載歸屬,請尊重每個設計作品,即便作品是朱學恆出的九把刀吃大便T。
2. 如果是限量絕版,是否著作權為買斷?
3. 販售的拆帳機制,雖現在隻字未提,但是否可以增加拆帳機制,而不是只是一個簡單介紹設計師的簡介,畢竟這個名氣等於是你這位設計師的設計物只有三千元。
4. 未錄用之作品著作權歸屬、修改或抄襲的處理辦法,這幾項完全沒有詳細登載,是否是這麼不注重著作權。
One more thing : 若 Circle 也出專屬T-shirt,有人有興趣嗎? 歡迎在下面回覆喔!
相關連結:人力銀行民調亂象肆虐 惡整上班族薪資!
Ken 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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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undoubtedly didn’t recognize that. Learnt some thing new nowadays! Thanks for that. 826392
講白一點,當一個設計師沒「通路」搞的起來嗎??(橙果設計創辦人蔣xx裡面有提到)
像現峚很多科技業的RD工程師除了搞設計外,還要搞業務
業務工程師除了懂行銷以外,還要會設計,學一樣是不夠吃老本的
互助合作互利,就不是好的通路嗎?
Ken Hsu大如果有搞可以算我一份嗎 XDDDD
不知道有沒有人關注過x圖日記聲聲呼喚使用者要支持、要分享,
然後轉眼將他們當做廣告名單,賣給國外炒短線公司的評論文呀?
一直有點不解…
這點我不清楚,你可以提供相關的文章投稿嗎?
如果有名氣,人家就會用..那就用不用這種徵材摸式了..直接去用有名氣的logo就好了..會有這種摸式就是要告訴那些有名氣的作品..3000元的商品就可以賣得比有名氣的logo好..
請自己下去設計
坦白説,看完你的留言我感到痛心,那麼,設計師得到了? 3000元
其他業主也會想,3000元就能找到,我花2500差不多就好…如此循環
唱片不賣錢…
跟歌手與大環境不景氣有絕對的關係.
歌手有名的就那幾個..
每天懷著歌唱明星夢的有多少
可以從歌唱比賽中可以看出
不是你會開口唱歌
民眾就會掏腰包出來買唱片
但是從歌唱比賽得第一名
出唱片一定會有人買嗎??
這也不是絕對的…
………………………………….
以上的話這跟設計值多少價值有相關嗎?
從歌唱比賽來挑選歌星比單獨培訓一名要來的划算..
比賽就是一種曝光…一種宣傳
但是…比賽選手有薪資跟車買費可以領嗎??
我想…這就是蘿蔔坑道理而已….
你應該誤會了,他這個不是比賽,也沒有排名,也沒有賣的好你的價值就一定會提高的道理
價值不是誰說的算…
要不要捧紅你才是重點….
你認為你的價值很高
別人看起來像屎
你要跟幾千幾萬個設計者競爭
有錢是老大
如果誰覺得誰的設計品有值錢
那麼為何不自己生產自己發表
看人家臉色的前提下
因為你沒錢沒人脈沒未來……
給他們就能捧紅?
不知道你說那個活動是不是518外包網,
我有朋友去投稿 T桖設計,有選中給了1萬元,並不是900多快的報酬
煩請您點入連結看,是logo design
不好意思,先聲明此文不掀筆戰,不針對勞方或資方
純粹經驗論~
首先,我必須說Gary Chen大的論點,我希望能補充一下
Ken Hsu大的計算公式看似 [ 14萬的利潤還真低 ],但是真相是一張設計稿不會只出一色
更何況郭家兄弟團隊是上線徵稿的方式 ( 臺灣每年有多少懷抱夢想卻不懂如何保護自己的年輕藝術家的陷阱),所以單算一季的款式推出,在商言商的前提下,我相信沒人傻到只出一款換色賣~
再者,對這些所謂的創業家而言,一款500件對他們而言算風險大了,頂多300到400(400的量還有可能包含所謂公關),大約初抓一下平均一次都會出到5-6款,一季大約拉在15款以上,還不含換色
相對換算,Gary Chen大您真的覺得利潤會低嗎?(請套用Ken Hsu的公式)
再者,您的這句:[但一個設計物有沒有值3000元?哈哈~等銷售數字出來在說吧]
我必須忠懇的跟您說明一下,對業者而言不管你上網徵稿還是找員工當正職也好,身為進入這樣與設計有關的銷售業,當初要踏進來的時候就要自己作功課,知道市場流行什麼,自己經營的牌子堅持什麼風格,自己選擇創業,難道風險要叫別人幫你揹嗎?
憑什麼銷售數字沒出來前,就是只知道壓低設計成本 !?(不針對任何人,小弟只是反應多數業者的陋習 )
今天不怕把話講白了,大多處台灣所謂自創品牌的服飾業者,都是跟自己家請的美術說-這個月要出3-5款
3款你用抄的用翻玩的,剩下2款你看著辦 !! (然後一天一張圖,一個月老闆有三十張可以挑選,不要的還備存?)
我告訴各位,當這些人賺到錢在數的時候,他們根本不記得員工或是配合設計人為他作了什麼
他們都是覺得 ( 嗯~我真是有眼光,我就知道會大賣 )
然後繼續只付3000塊就買到圖,或是只付兩萬三一個月就有人幫公司畫30張圖的邏輯下去繼續作大他們自己~
紐巴倫大大,您上面提到 [畢竟好的設計多了你就是好設計者,自然可抬高身價,你在沒名氣時要去談拆分抽成?那不是天方夜譚?不是每個人都是幾米,或是尾田榮一郎,除非你是名設計師,不然怎麼可能給你拆帳?其實這也是太抬高身價,UNIQLO的UT之所以被人買帳,因為他們也買了授權,話說回來不見經傳的設計師你能保證有海賊王的名氣嗎?]
這點小弟希望您回過頭來想一下,所謂的認不認帳買不買單的道理
如果我們口中談的那些用幾千塊不到買幾十萬甚至幾百萬利潤的業者,真的有資本有良心有道德
那他們幹嘛在網路上徵稿,稿費開這樣的價格,還說徵到的作者,不只賺到獎金還有滿滿的名聲
(然後,居然當一般人都是文盲又沒邏輯的看不懂那句:因為我們會在銷售網頁上作 “簡單的採訪和介紹,大大幫設計師曝光”,都簡單的採訪了,憑什麼大大的曝光啊? 您不如乾脆提供網頁後台的來訪IP流量啊!!)
小弟再強調一次,不掀筆戰,不是針對上面留言的大大們
我只是很想讓你們知道,除非您進來這個修羅道場特訓過,而且已瞭解個中道理與真相
不然真的不要覺得.還沒看到銷售量的東西不值錢,這個世界有付出就會有回報這個道理不一定還是貫徹
但是身為一個決定要創業的業主,你要求別人付出你就一定要給人家回報,這才是不爭的事實 !!
你可以用少少錢買個可能性,或是找個你欣賞的夥伴一起打拼
但是前提,請誠實~
當你這樣公開邀稿的時候,請作好配套措施
而不是繼續覺得有糟蹋不完的小孩,能夠繼續騙下去
他們使用的應是最近很紅的數位印刷
不用開網版
也可以印單件
就不用背庫存。。
應該是昇華轉印,也是單件就接單
沒有讚我按,不然我蠻想幫你按讚的…
「我告訴各位,當這些人賺到錢在數的時候,他們根本不記得員工或是配合設計人為他作了什麼」
我也想告訴各位,當這些人賺到錢在數的時候,員工或是配合設計人根本不知道這些人在之前付出了什麼(才能因此賺到錢在數)!?
如果設計師沒有能力選擇客戶,或者員工沒有能力對老闆說:我不幹了. 結果自己的價值最後由別人來定價,這不是沒有原因的.
所以我寫出來告訴大家
不好意思,個位
利潤共享的酬勞方式
再也不是天方夜譚
同樣身為設計人的我
完全知道台灣設計人所受的痛楚
其實
同樣的網站概念
很巧的
在同一時段發表了
http://www.25-01.com/
我背後沒有龐大的金源
我也不過就是一個平凡設計人
但我希望能夠製造出一個夢想殿堂
我願意把作品所獲得的價值跟漲聲
忠實的給原創設計師
我希望能成為一個最讓設計人感到快樂的夥伴
我需要設計人挺我
一起完成這個理想
承諾的利潤共享永遠不變
我希望創造的是品牌的藝術價值
而不是利益價值
設計人朋友們
加入我吧
http://www.25-01.com/
我可以很認真的說,還是很低,創業如果利潤比上班還低很多的話,這種創業是不會持久的。就算14萬*3好了,我都覺得還太少,因為你背負的創業風險,比這個高很多。以成本結構來看,賣600元的衣服光是製作成本就要311元,還沒加上其他營業成本,這有多可怕。
還有,創業(或是做生意)的基本就是創造價值、降低成本、規避風險、利益最大化。這才是鐵的事實。如果能轉嫁風險,每個創業家一定都會去做。向設計師買圖,3000塊是貴是便宜,對創業家來說,真的是等到銷售金額出來後才知道的,大賣就是便宜,打平少賺就是貴,投資是要看回報的。不要以為創業當老闆就是在數錢,它所背負的責任與風險,比一般受僱者或設計師大太多了。
我也不是不了解設計師的痛苦與悲哀,在代理商待了8年了,看過多少被壓榨的設計師,一個一個到大陸繼續當同事,或是自行接案,或是與人合作創業,但也有更多的是因為沒有能力離開,而繼續被壓榨。看了這麼多的設計師,我還是覺得市場會決定一切,我指的不是台灣市場,而是整個世界市場。
我覺得這只是每個人站的角度不同而已,你是夠格的設計師,你可以捍衛自己的身價,如果你是創業家,你要想盡辦法存活下來,如果你是文創產業創業家,很抱歉,在台灣這個市場你是很難活的快樂滿足的,因為台灣的市場就是這麼小,請以世界為你的home market,就像台灣幾十年前那些拎個皮箱就闖蕩全世界的創業家前輩一樣。
我是不認同本文說法的,畢竟好的設計多了你就是好設計者,自然可抬高身價,你在沒名氣時要去談拆分抽成?那不是天方夜譚?不是每個人都是幾米,或是尾田榮一郎,除非你是名設計師,不然怎麼可能給你拆帳?其實這也是太抬高身價,UNIQLO的UT之所以被人買帳,因為他們也買了授權,話說回來不見經傳的設計師你能保證有海賊王的名氣嗎?
當然你的設計要怎樣賣是你自己的事,你要買斷或是抽成都可以,只要你談得成。
我上面寫的非常非常清楚,賣的好自然能拆帳阿,賣不好自己當然就不能有相對的收益,這是互利互助好嗎? 難道你的設計暴紅了,大家就一定能對你的價值提高?拜託,你可是三千塊徵來的。
你的邏輯太牽強!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創作者,但我可以告訴你台灣的產業水準,只會回答你一句,我三千塊可以找到跟你一樣的。
再來您提到買斷跟抽成,這些都是我指出來他們沒給創作者保障的,也應該要給的。
以下是美國相同的網站Threadless的獎品:
1. 現金 $2000
2. 禮券 $500 (可折換現金$200)
3. Threadless 的一些紀念品
4. reprint 的話再給 $2500
5. 獲得年度獎項可以再拿獎金(最高拿到$20000)
單位是美金…
其實我們都誤會他們了
可能單位真的是美金。。噗
公司承擔營運上所有費用與風險,設計師提供好的稿件,
兩者相輔相成,應互相尊重互利共生
文章中有些地方坦白說太過了,只站在設計師的角度去看事情,賣得好想分一杯羹,賣不好風險公司承擔,立場不也是偏頗?
要談利潤拆分,又想拿高額稿費,不是每個設計師都有這樣地位的
如果您願意的話,可以去了解一下目前他們的合約狀況。
我並沒有要公司”完全”承擔,不過本來身為一個平台不該承擔人事管銷成本嗎? 而我並沒有說要高額稿費又利潤拆分喔,您應該是誤解意思了:)
Btw,同樣美國的服務為什麼不是你這樣想呢?
我同意你的”在沒名氣時要去談拆分抽成?那不是天方夜譚?”但是1,500或是3,000的設計費你接的下去?這是問題點,不是在於後續的問題,而是設計價值不被尊重。就算再沒名氣,1,500或3,000接下了,就是一個惡性循環的開始。發案者會效仿,新手接案者永遠屈就,別讓「行情價」作賤了「你的價值」,就因為你沒名氣?
所以設計的會在台灣餓死,不是沒有原因的……
國外那個網站不是給設計師算抽成的嗎?
要用這種價格買斷這樣很沒誠意….
舉個極端的例子,幾米出一張圖做T,3000買的到嗎…?
如果有誠意我就不會寫了~~~XDXD
如果是媒體網站這樣做一個平台說不定真的能成名,但指望他們成名@@?
可以啦,以後身上就貼一個標籤,找你做三千
這國外老早人家做紅了,身為創業家卻沒創新精神、改名為抄業家比較好。
”ShirtPunch推出24小時潮T新玩法,七個月賺得3000萬“
http://mr6.cc/?p=7589
其實,我在上面有講到,抄商業模式對我來說不算什麼,因為不同地方,能不能成功又是另一回事~
當你會算別人能賺多少錢的時候…
你為何不自己生產銷售….
而是數著著別人的口袋…
不公平的事永遠是不公平..
郭台銘的錢都是誰幫他賺的..
底下人會不會跳出來說…
我們研發的東西為何沒分比較多的錢….
…………………………………….
比較不完…
記得別幫人設計
為自己設計吧…
前提…
要有錢…
最後的前提不是廢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