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2011 年台灣使用者衝破 1000 萬,KKBOX 2012 年的目標是衝破 100 萬會員。在這個時間點,是誰需要誰比較多,不言可喻。
但這本來就不只是誰需要誰多的問題。先來看看 Facebook 和 Zynga:
Facebook x Zynga 是一個很普遍的合作戲碼。他們既互相依存,也互相拉扯。
但想更瞭解 Facebook x KKBOX ,以 Facebook x Spotify 為例做討論顯然更為貼切,畢竟 Zynga 以自製遊戲為主,Spotify 和 KKBOX 則是透過購買授權取得音樂,這兩種「內容商」的本質並不相同(簡單來說, Zynga 的內容是自己的,Spotify 和 KKBOX 的內容是別人的);再來,Spotify 和 KKBOX 正好就是同類型的服務。
在今年 AdAge Digital Conference 中,Spotify 的 CEO Daniel Ek 公布因為與 Facebook 合作,使他們的播放清單在 FB 被分享超過 15 億次,等於使用者共花了 1,500 年在他們的應用程式中,龐大的社群影響力由此可見。況且,在 Spotify、iTunes、Rdio 等服務相繼佔滿歐美的位置後,下一步覬覦的肯定是亞洲。事實上,如果稍微熟悉全球數位音樂市場,就知道近年這些公司在大陸和台灣放出前哨探路的動作從沒停止過。強大服務的外籍軍團夾著社群的滲透力隨時可能發動進攻,若 KKBOX 以此做為考量,在 Facebook 上趕緊卡位以保有其華語數位音樂服務的競爭力,也是很合理的思考。
那再換一個問題,到底是唱片公司需要 KKBOX 多,還是 KKBOX 需要唱片公司多?在數位音樂漸成為音樂銷售的主要營收來源,唱片公司當然需要 KKBOX、myMusic、Omusic、HamiMusic 這類數位音樂服務平台;但這些平台如果無法付出相應的權利金取得唱片公司和詞曲公司的合法授權,一個個將都瞬間變成了 Now.in ,成了只有平台沒有內容的空殼子。
所以到底是誰需要誰多?
其實任何能長期發展的合作案,都有彼此互相依存、互相需要的共識,爭論誰比較需要誰,沒有太大意義。
內容商和通路商之間,毫無疑問是競合關係,總是互相依賴,又互相想佔點便宜,這是總體樣貌;至於誰需要誰多,則依合作對象的實力和談判力的高低而有所不同,這是個體差異。那到底是內容為王,還是通路為尊?真正的樣貌是:內容需要通路才能為王,通路需要內容才能為尊。
比找出答案更重要的,是先問對問題。
(圖片來源:Flickr-cc:Thos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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